📌#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開幕📌
詳一、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二、辦理單位:新北市土城幼兒教保協會
三、收托名額:日間托育45名
四、服務內容與時間
(一)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7時至18時。
(二)延長托育:週一至週五:18時至19時30分。(以日間托育兒童為主)
(三)臨時托育:8時至12時。(以日間托育幼兒為主,另得視實際狀況調整臨托
對象及時間)。
五、收托班級人數
(一)兔寶班:收托 0-6 個月嬰幼兒,計15名。
(二)企鵝班:收托 7-14 個月嬰幼兒,計15名。
(三)小熊班:收托15-24個月嬰幼兒,計15名。
六、報名登記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說明:
1.開放登記時間:10月21日至10月31日9時至17時止 (星期六、日不開放),敬請家長留意時間。家長於繳交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後,始完成登記程序並具備候補資格。
2.招生說明會時間
第一場:10月21日(星期一) 19時。
第二場:10月26日(星期六) 9時。
3.抽籤時間: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10時30分。
4.結果公布: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14 時於中心公布。
(二)登記與抽籤地點: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583巷14號2樓)
(三)抽籤規定: 招生名額依本中心核定收托人數計算,倘申請收托嬰幼兒超過收托名額時,採抽籤方式辦理。
七、登記資格及應備文件
(一) 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之ㄧ方設籍桃園市,且其申請收托時,以兒童出生未滿二歲,並應符合下列登記資格條件之ㄧ者為對象:
1.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所稱就業係指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或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第八條參加勞工保險者。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因身心障礙、或受一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有送托需求者。
前項就托情形,同時符合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資格者,送托托嬰中心或領取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請擇一辦理。
(二)依前款第二目資格進入本中心就托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未就業一方應於3個月內檢具在職證明或求職證明提供中心備查,若查無送托需求者,中心得予退托。
(三)送托後若有請假次數頻繁,經查無送托需求者,即非符合第一款登記資格,本中心應予退托。
(四)已收托之兒童達兩歲時,請依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
(五)應備資料:
1.申請書。
2.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返還)。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他人(需檢附委託書),至登記地點申請。
(六)優先收托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優先收托資格如下所示)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份。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或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證明或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文件1份。
3.兒童父母一方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服義務役證明影本、或在監執行證明書。
4.可證明生育子女數之戶籍資料。
5.原住民優先收托需檢附登記為原住民種族之戶口名簿。
八、#優先收托資格: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50%(23名),優先收托下列兒童:
(一)弱勢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20(9名),其資格包括:
1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兒童。
(2)具有特殊境遇家庭或領有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分資格之兒童。
(3)經本府核定領有弱勢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兒童。
(4)父母之一方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等級為中度(含)以上者、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一年以上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
(5)未成年父母之子女。
(6)經評估為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子女。
2.原住民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20%(9名),其資格包括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兒童或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身份。
3.一般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10%(5名),其資格為:
(1)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雙胞胎或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2歲兒童需送托照顧者(3名)。
(2)中心現職員工之子女(2名,若未達人數,則併入一般優先收托名額)。
九、#抽籤方式:
(一)第一階段:進行優先收托名額抽籤(含弱勢優先9名、原住民優先9名及一般優先收托5名,共計23名)。
1.優先收托名額抽籤,各抽出弱勢優先9名、原住民優先9名及一般優先5名,依中籤者年齡分別入班。
2.如弱勢、原住民及一般優先報名人數大於額定收托名額,則抽出弱勢
優先名額後,未抽中之弱勢優先、原住民優先及一般優先者,得併入第二階段分班抽籤。
3.如弱勢、原住民及一般優先人數未達額定收托數,則剩餘名額併入第二階段分班抽籤。
(二)第二階段:一般資格抽籤,按各收托班級餘額分別抽籤至各班額滿,續抽後補序號。
(三)第三階段:抽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正式名額後,因超過收托名額而未能入托者,續抽後補順序,遇缺額時,視出缺年齡及身分別於備取名單內依序通知入托。公告期間結束後申請收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排序於前述備取順序之後。
十、其他未盡事宜,依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規定辦理。
十一、#招生諮詢專線︰03-368-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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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延長 在 Re: [請益] 關於入管局的在留資格證明- 看板Japan_Living 的推薦與評價
引用標題
關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有效期限
爬了版上好像沒有相關討論,所以貼一下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の感染拡大の影響に伴う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の取扱い等について
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930005503.pdf
其實這是今年1月21日就提出的政策
簡單來說,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有效期限已經不是之前的「解除入境限制後起算」了
而是針對不同證明書原有的期限訂出更細的期限
① 2019年10月1日~同年12月31日までに作成された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については,2021年4月30日まで有効とみなす。
② 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30日までに作成された在留資格認定証明
書については,2021年7月31日まで有効とみなす。
③ 2021年1月31日以降に作成された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については,作成日から
「6か月間」有効とみなす。
我自己是第②點的情況,跟代辦確認後,有效期限的確是到今年7/31。
如果到時候日本都還沒開放中長期簽證,應該就是直接失效,
要過去就是跟之前一要重啟申請流程、重交資料。
如果在那之前解除了入境限制,詳細要等到時管理廳公布詳細入境規則,
但有可能也必須在7/31前入境才行。
代辦也無法確定,一切必須等政府公布。
(小抱怨一下...
我的認證書去年8月就拿到了,去年9月開放商務通道,
但不知道為什麼公司拖到今年1月初才聯絡,結果聯絡完之後日本又鎖國了...
真的很兩光)
以上資訊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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